鍛壓設備起重吊裝注意事項
一、使用前應對其性能進行檢查,確認各部位良好后在投入作業(yè)
二、吊裝作業(yè)前,參加吊裝的駕駛員、技術員、施工負責人應熟悉起重機性能及被吊段次的技術參數(shù),如質(zhì)量、高度等
三、起重機應停在水平位置面上工作,停妥后的允許傾斜度不得大于3°
四、起重機的伸臂與地平面的夾角應根據(jù)起重機的技術性能所規(guī)定的角度范圍進行工作,不得盲目伸臂
五、嚴禁起重機偏拉斜吊,防止鋼絲繩卷出滑輪槽外。
六、起吊重物提升的速度要均勻平穩(wěn),不許忽快忽慢,防止在空中搖晃 。
七、吊件和起重臂下方嚴禁有人。
八、吊件吊起 l0cm 時應暫停起吊,由現(xiàn)場指揮檢查各部受力情況,檢查無誤后,慢慢防松控制繩,使吊件與塔 身保持0.5米左右距離,在提升吊件的過程中,現(xiàn)場指揮應站在有利于準確觀測吊件狀態(tài)且安全的位置,密 切關注吊件與塔身的距離,指揮吊件提升及控制繩的松出,當?shù)跫竭_就位高度時,停止牽引,緩慢、平穩(wěn) 地松出控制繩,使低處主材先就位,然后高處就位。
九、吊件嚴禁從人身或駕駛室上空越過。
十、起重臂及吊件上嚴禁有人或有浮置物。
十一、起吊速度均勻、平穩(wěn),不得突然起落。
十二、吊掛鋼絲繩間的夾角不得大于120度。
十三、吊件不得長時間懸空停留;短時間停留時,操作人員、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。
十四、吊車運轉(zhuǎn)時,不得進行檢修。
十五、工作結(jié)束后,吊車的各部應恢復原狀。
十六、起吊物應綁牢,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線上、吊鉤鋼絲繩應垂直,嚴禁偏拉斜吊;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;吊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。
十七、起重作業(yè)應由專人擔任指揮,指揮信號必須清晰、準確。
十八、吊車嚴禁越過電力線進行作業(yè)。在臨近帶電體處吊裝時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與帶電體(在最大偏斜時)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下表中的規(guī)定。
十九、起吊構件離地后,應暫停起吊,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檢查內(nèi)容包括:
1、 牽引設備的運轉(zhuǎn)是否正常;
2、各綁扎處是否牢固;
3、 各處的錨樁是否牢固;
4、 各處的滑車是否轉(zhuǎn)動靈活;
5、塔段在受力后有無變形;
6、各連接處的受力是否正常 檢查無異常,方可繼續(xù)起吊